7月2日,302车队18路自编号38402车驾驶员李林临危不乱、抢送昏厥婴儿的行为展现了公交人优良的职业素养和高尚的道德品质。
当日16:35,李林从魏村总站开往火车站,行驶至百馨园站时,一对夫妻小心翼翼地抱着一名12个月大的婴儿上了车。孩子额头上贴着退烧贴,样子很虚弱。起初,一家三口并无异常。
当车辆行驶至四号桥时,车内突然传来一片嘈杂声,那对夫妻不断喊着孩子的名字,车内有乘客向李师傅反应道:“那孩子好像昏迷过去了。”李林意识到情况危急,赶忙靠边停车。待车停稳后,他立即起身,安排乘客下车,并拨打“110”。当时十万火急,生命只在分秒之间。李师傅在电话中表明,救人刻不容缓,请示需违章行驶。交警部门予以批准,还通过电台播报准许优先放行。当时,孩子的父母已经急得不知所措,一直拽着李师傅的衣袖,嘴里念叨着“怎么办,怎么办?”。
面对突如其来的状况,李林丝毫没有慌乱,他随即向车队汇报了情况,随后又迅速引导车上乘客下车,改乘其他公交车。回到车上,李师傅立即发动车子,向医院驶去,一场与时间的较量也展开了。一路上,李林闯了数十个红灯,并逆行、占用BRT专用车道,在经过月星家具城路口时,由于速度太快,公交车曾被交警拦下,李师傅说明情况后,交警立即指挥车子优先通行。期间,他还不忘醒孩子的父母给婴儿做人工呼吸,可孩子始终处于昏迷状态。
17:25左右,李林安全把车驶进了市儿童医院,全程仅用了25分钟。在停好车后,他和孩子父亲一起把孩子送进了急救室。据医生说,“孩子诊断为重症脑炎,再拖一会儿,很可能就没命了。”直到晚上7点多,他才把车子开回了车队。
事后,中央电视、常州电视台、浙江台以及《常州日报》、《常州晚报》和网络等中央、地方媒体纷纷就此事进行了采访、报道。
短 评: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高尚的义举。18路线驾驶员李林抢送昏厥婴儿行为值得肯定和学习。在此,我们积极鼓励广大公交员工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继续发扬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的精神。但是,作为一名公交车驾驶员,在见义勇为过程中,务必采用开启双跳灯、大灯等明显标志,确保行车安全。(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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