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常州市区残疾人优待乘车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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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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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级部门通知,从2010年5月16日起,常州市区残疾人可凭《常州市区残疾人优待乘车证》(以下简称残疾人卡)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残疾人卡的时间、对象、地点。
从2010年5月16日起,具有常州市区天宁、钟楼、新北、戚墅堰、武进五个区户籍的残疾人可到常州公交的江南、路桥、红梅三个充值点办理残疾人卡。
二、办卡时需带证件: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免冠二寸近照二张
3.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本人电话号码
5.IC卡租用金10元
三、残疾人卡使用规定
1.持残疾人卡乘坐公交车应主动亮证、刷卡,接受工作人员查验,遵守乘车规则。
2.残疾人卡每人仅限办理一张,发现重复办卡,即予自动注销。
3.残疾人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发现他人冒用(未挂失前被查实他人使用),即予暂扣。
4.残疾人卡丢失,应立即到指定地点办理挂失手续。重新办卡须按规定缴费。
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
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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